●地质学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标志是丹麦学者斯特诺1669年出版的《天然固体中的坚质体(Prodroms)》,这被视为首次对一种新的、特定的地质方法的明确认定,该方法旨在通过对地层关系的解释来重建地质历史。这一贡献等同于伽利略关于木星卫星的解释对物理学发展的影响。第二阶段的标志是1807年伦敦地质学会的成立,学会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岩石记录历史解释的规则,引领了地质学的发展进程。一个致力于地质学研究机构的诞生,昭示了对一个新的科学和专业团体的首次认可。这一阶段重大成就之一是基于归纳概括方法创建的地质年代表。第三阶段的标志是1967年创立的板块构造理论,它主要通过海底地球物理调查将现实主义运用于大规模地质过程(盆地形成和造山)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它通过演绎和定量方法,独立验证了地质学作为一门历史科学的启发能力。
●地质学是致力于重建地球历史的一门特定的科学,水成论和火成论的争论可被视为辩证法,它有助于建立一套定律,继承发展了斯特诺最初的三个“定律”。其结果是产生了一门全新的科学——地质学。地质学将物理学实验、因果方法与历史方法结合起来。地质学经典历史方法仍然是地质学家日常工作的重要手段,板块构造理论与方法增加了对大规模过程进行定量评估的可能性,归纳历史型地质学方法与定量演绎型地质学方法这两种方法相互独立,且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地质学不应该被视为一门衍生科学。在地质科学研究中,传统的历史方法正在与现代的定量方法进行博弈与融合。这两种方法取长补短、辩证综合,形成了地质学的特定方法。在面对“硬科学”时,地质学不应该有任何的“自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