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欧盟发起“关键原材料倡议”,将具有经济重要性且有高度供应中断风险的原材料视为关键原材料。2011年,欧盟对41种矿产进行了评估,最初确认出14种关键矿产。2014年,欧盟采用经济重要性标准和供应风险在分析54种材料后更新了其关键原材料清单,识别出20种关键原材料。2017年,欧盟再次更新了清单,共识别出27种关键原材料,分别是:锑、重晶石、铍、铋、硼、钴、焦煤、萤石、镓、锗、铪、氦、铟、镁、天然石墨、天然橡胶、铌、钾盐、磷、钪、结晶硅、钽、钨、钒、铂族金属、重稀土、轻稀土。
●保障未来关键原材料的措施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增加关键原材料的供应。许多关键原材料在矿床中作为伴生矿产,是主要矿产加工冶炼的副产品,因此增加供应量需要考虑主要矿产和关键矿产之间的复杂共伴生关系(又被称为“金属网”或“金属轮”)。二是提高回收率。关键原材料的回收应当被视为一个系统,始于含贵重金属部件的收集、分类、拆除、预选,并在最终冶炼加工开始前对相关碎片进行预处理。这要求在产品生命周期所有阶段充分发挥重要利益相关者的作用。
●关键原材料的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废旧产品的混合使得关键矿产在回收利用时会携带杂质,降低金属或合金的品质。因此,关键原材料的应用范围可能会受到限制,需要在未来回收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方面予以考虑。
●长期以来,替代品往往被认为是关键原材料供应短缺的解决方案之一。然而,替代品往往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替代品通常也是关键原材料,用目前产量很低的关键原材料替代需求量高的关键原材料显然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