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能源与欧盟能源安全—法规、经济和政治分析(一)

发布时间:2017-02-13

●能源安全是欧盟面对的最大挑战之一。由于其能源储量微乎其微,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欧盟目前的进口量超过其能源需求的一半,能源供应高度依赖世界其它地区。使能源来源和供应渠道更加多元化,提高能源利用率,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与能源市场整合是符合欧盟自身利益的。从欧盟推动内部能源市场和能源联盟建立的举措中已经能够看出在往这一方向努力。为实现这些目标,贸易政策与法规可以成为有益的补充。

●页岩气和页岩油将会引起世界能源政治与经济的革命性变化。无论欧洲能否找到在环境上可接受的开采技术,能否对非常规能源的开采达成政策共识,欧盟都将无法避免受到这类能源对全球能源市场的影响,都将不得不相应地修改欧盟的内部和外部能源政策。

●欧盟走向能源安全的征程,需要强有力的治理体制机制,不仅要确保欧盟的内部政策不受其能源安全目标的阻扰,还要认真研究纳入外部因素,如变化着的全球能源环境的影响。

●能源安全本身是个模糊概念,关于它的意义和范围,有一些不同的定义:一种强调能源供应的连续性,另一种强调价格高于给定正常水平的波动,第三种研究将这个定义延伸到“对经济和某些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欧洲委员会对这个词语的定义属于最后一类:“欧盟的长期能源供应安全战略,必须适合于确保:公民的福祉和经济的正常运作,市场上能源产品的不间断可供性,且价格要为所有消费者负担得起,同时尊重环境关切并关注可持续发展。”

●前里斯本条约时期的特点是,所制定的欧盟层面能源政策仅是作为其他政策的附带功能,如欧盟的“环境保护”,“内部市场”和共同商业政策指令等。《里斯本条约》于2009年生效,代表着欧盟能源政策管控的结构性转折点,它使得欧盟能够拧成一股绳,在国际能源环境中发出一个统一的声音。尽管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方式上还有一些问题但毫无疑问,在对欧盟能源安全存在问题这个现状的认知上,以及在欧盟成员国需通过协调统一行动、携手同行的总体认识上,《里斯本条约》都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