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心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
责任制工作抓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力求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的重大责任。发展中心对此十分重视,自 2003 年起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分层签订责任书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坚持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予以分解,将责任制抓实,把工作落在实处。重点抓了以下环节:
1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机制。 为切实抓好发展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处(室)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各自的责任, 落实反腐败各项工作,在中心实施了中心主任、所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单位和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处(室)一把手对处(室)其他领导和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建立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责任机制。
2 .坚持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确定责任书内容。 几年来,发展中心坚持年初围绕中心工作研究如何落实部、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从总体上把握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修改、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并按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能细化不同领导层级的领导干部责任书,主要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由中心主任邓志奇分别与中心各位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二是由中心主任邓志奇分别与各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书;三是由中心各位副职领导与各分管处(室)一把手签订责任书。从总体上把握围绕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形成了年年有重点,年年要修改,年年有特色,年年要签订的工作情况。
3 .坚持围绕年度责任书确定的工作重点举办创新形式、贴近工作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 几年来,发展中心一直在探索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具有发展中心特色、职工能够接受、又对工作有所促进的宣传教育形式,比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和年度工作重点,组织了各种业务和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开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讲座,有理论学习、制度培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邀请的讲课老师,涉及从事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纪检监察专职工作、一线执法等多种职业,让中心干部职工了解地质大调查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加强财务管理、治理商业贿赂、防止职务犯罪等遵纪守法知识,意识到违法违纪对国家、单位、自己和家庭有可能造成的危害。为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中心还认真针对目前分散办公的工作特点,在进行单位宣传栏、简报宣传的同时,在中心外网开设廉政建设专栏,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正在将相关内容陆续上网,使在不同地点的工作干部职工能够通过网络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知识,了解有关违法违纪案例,发挥宣传教育效果,起到教育与警示作用。
4 .坚持大张旗鼓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作风。 发展中心坚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心和处(室)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部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部署年度工作任务,中心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分别在会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这种形式,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了重视落实责任制工作,党政领导大张旗鼓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作风。
5 .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与工作的组织格局。 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处(室)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组织格局。明确要求一把手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位责任,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处(室)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中心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纪委组织协调、各负其责,根据各自的责任,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工作格局。
发展中心自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以来,能够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在实处,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使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和完善,从形式到内容确保责任制的严肃性与约束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意识,提高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自觉性,进而形成了 继续深化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保驾护航的工作局面。( 郝永莲)
局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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