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地质调查业务协调处职责落实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6-22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批复的“三定”方案,发展研究中心于2017年4月组建了地质调查业务协调处。为进一步落实协调处的职责,更好地支撑局的工作,2017年6月19日上午中心总工程师谭永杰组织召开地质调查业务协调处职责落实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该处2个月来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了全面落实“三定”职责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局总工室监督处路玉林,发展中心人事处、科技处和项目管理研究室负责人,地质调查业务协调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局领导2016年11月9日在省(区、市)地调院(局、中心)科技创新研讨会上提出的“六问”讲话精神。认真研究了局在批复发展研究中心“三定”方案中明确的该处三项职责:一是承担与大区项目办、省级地方公益性队伍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业务联系;二是开展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跟踪研究;三是支撑省级地调院(中心、局)等能力建设评估、评优工作。会上,地调业务协调负责人系统汇报了两个月来完成的主要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面临的困惑及问题。会议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根据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局三定方案的要求,对该处职责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谭总强调在中央地方事权改革和财政改革的新形势下,要转换工作思路,围绕建立新型地调局、地调院关系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紧密联系省级地质调查机构,全面服务局的总体工作。并就落实“三定”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承担与大区项目办、省级地方公益性队伍和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业务联系方面,要准确确定联系对象,尤其是各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明确联系的内容,探索联系的方式与机制,考虑联系结果如何使用。可建立动态更新的地质调查单位联系手册和各单位简要情况一览表,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握各单位机构、人员、主要工作情况。二是在开展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跟踪研究方面,要采取网络、电话问询、重点调研等多种方式跟踪研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和工作部署情况,跟踪成果的使用即要可供地调局决策参考,又要为地调院横向业务参用。三是在坚持开展省级地调院(中心、局)等单位能力建设评估、评优工作方面,要在已有两轮成功评估基础上,协助局总工室进一步完善评估的组织实施措施,进一步突出各单位对承担地质调查项目能力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各单位参加地质调查项目招投标的要素进行考虑,构建比较有效的评估成果使用机制。还对如何搭建与省级地调院交流平台,开展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和协助省级地调院解决有关问题等提出了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