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心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集中研讨会

来源:党委办公室 作者:郝少玮 发布时间:2016-10-08

929日,地调局发展研究中心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研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张海啟同志主持,党委委员、各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

会上,4名党委委员发言,谈了学习体会。齐亚彬同志谈到,《条例》主要是对党的各组织和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明确对领导弱化、党建缺失、治党不严、执纪不力、反腐不力和其他方面等进行问责。许庆丰同志谈到,《条例》明确了指导思想、哪些问题需要问责、问责形式和问责程序,是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得力措施,释放出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终身问责的信号,我们应该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和问责案例,绷紧思想的弦。施俊法同志谈到《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非常具体,并有很强的操作性,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龙宝林同志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谈了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认识,阐述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张海啟同志作总结发言。谈了三点学习体会,认为《条例》一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二是党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指南。他要求,中心党委、纪委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将落实《条例》精神与贯彻执行局党组提出的“八问”传导机制、“六个强力推进”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问责工作,抓好“执纪问责年”各项任务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据悉,81日中心已召开党委会,对《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了集中学习讨论,此次是中心党委第二次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下一步还将在党支部层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确保学习和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