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研究中心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强化责任意识 加强纪律建设

来源:党委办公室 作者:吕小婷 发布时间:2015-04-27

417日上午,发展研究中心召开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中心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议由中心党委副书记严光生主持,中心职工约180人参加。

邓志奇同志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心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着重围绕“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和探索党支部责任制四个方面的问题,对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选好干部、管好干部,按照符合条件、胜任工作、职工满意、程序合规的要求选拔干部,并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确保干部履行职责、执行纪律、完成任务。管理好党员队伍,组织党员每年4月份进行个人承诺,年底进行考核,使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任务、带头攻坚克难、带头创先争优、带头反腐倡廉。领导和支持纪委工作,对纪委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难提供必要的帮助,纪委也要本着爱护职工、促进单位发展的思路开展工作,了解职工的想法、困难、设想、建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宣传、教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四个全面”等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论述和上级有关精神,开展好“三严三实”教育。抓好纪律执行和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和落实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等,做好中心规章制度的“立、改、废”。

二是中心领导、处室领导、项目负责人、支部书记都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八问”传导机制。中心领导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保密、安全和廉政责任;处室领导要管好人、花好钱、做好事;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工作质量和项目经费负责;支部同志要兼顾好支部工作和行政、业务上的工作。

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领导干部也要负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头,“一案双查”是尾,头没做好,出了问题,不仅要查当事人,还要查直接责任人,查领导者。

四是支部要履行责任制,教育管理服务好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党员、团结群众、改革创新、创先争优。党委同志不仅要支持支部工作,还要代表党委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使党员做到心中有支部、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在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创先争优。此外,党委还研究决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碰头会,传达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传达中心重要事项,讨论支部的季度性工作,强化对支部的管理。

付晶泽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中心按照部、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局党组提出的“八问”责任传导机制为抓手,以项目和资金管理为重点,做到了廉政责任明确到位,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监督检查随时跟进。2015年,中心要从以下7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力推进落实“两个责任”。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五是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六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七是落实“三转”要求,做好监督、执纪、问责。

会议还通报了中心2014年审计情况,分级签订了2015年度廉政建设责任书、保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