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地调局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朱月琴 发布时间:2017-06-02

依据2017年度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和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地质调查信息化水平,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课题。开放课题分为命题式开放研究和方向性开放研究,本次发布的指南主要针对方向性开放研究部分,计划资助5-10项,每项拟资助5-10万元,研究期限1年。

 

一、重点资助方向

1.地质大数据的智能化融合、数据挖掘和可视化技术。

2.大数据环境下资源环境评价模型的构建理论与方法。

3.地质大数据处理、分析及应用的新理论、新技术、软件工具等。

 

二、课题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者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国内外企业从事研究或技术开发的科研人员或团队,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在读博士研究生)。

3.申请书以单位名义申报。

4.本委托业务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竞争人不得将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 申请受理及有关要求

(一)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课题的申请

1.符合《指南》重点资助方向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明显,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4.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

5.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二)指南文件发布

指南在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drc.cgs.gov.cn)上发布。

(三)申报课题的评审

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为主的遴选委员会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

(四)课题实施

1.确定承担单位后,按国家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2.课题结题时要求至少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对于超额完成指标的优秀课题,将会继续支持。

(五)课题结题和成果标注

1.研究报告中应包括该项技术综合评述、及在地质调查信息化中的应用建议。

2.属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同时署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和本实验室名称,并注明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标注课题编号)。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或Key Laboratory of Geolog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本课题为“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课题编号),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Geolog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No:xxx )”。

3.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课题内开发的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实验室及研究者共同所有。

4.研究课题完成后,申请人需认真填写课题结题报告,进行验收并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要求及有关说明

1. 鼓励获得课题资助的申请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本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将提供软硬件和相关数据的支持。

2. 本次申报不收取保证金。

 

四、 申请时间节点

申请者应在2017年6月22日12:00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六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送达(或邮寄到)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装入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加以密封。封套正面按申请书封面填写有关内容。

 

五、 联系方式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

邮 编:100037

传 真:010-58584392

联系人:赵玉杰 010-58584392

 

附件:课题申请书建议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