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度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和地质调查信息化适用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地质调查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向国内外研究人员开放,并设立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发布课题申请指南,吸引和聚集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2014年度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如下:
开放课题分命题和自由申报两种。
(一)命题课题
1.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地质概念推导关键技术研究
根据大数据技术特点,针对地质调查行业及地学数据特征,研究大数据技术在地质调查中的应用方向。
基于大数据技术、地质信息化现有标准,研究地学概念推导技术,完成相关原型开发和简单应用示例。
提交成果:
(1)大数据地质行业应用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2)地质概念推导关键技术研究报告;
(3)地质概念推导及应用原型系统。
课题经费额度:25万元以内。
2. 云平台在地质调查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
以实际业务系统验证云计算技术在地质调查信息化中的应用,研究云计算技术在地质调查信息系统的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的可用性、健壮性,以及可能出现的技术障碍。
课题经费额度:10万元以内。
提交成果:
(1)云计算技术在地质调查信息化中的示范报告;
(2)云平台示范系统。
3.地质调查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方法探索
根据新型技术条件下地质信息化标准建设的要求,收集、整理、翻译INSPIRE、OneGeology等发达国家地质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关键资料,梳理其制定的相关原则、方法,为地质调查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提供参考。
课题经费额度:10万元以内。
提交成果:
(1)INSPIRE、OneGeogoly核心材料翻译稿;
(2)国外地质调查信息化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分析报告。
4.地质信息化软件测试环境研究与搭建
根据现阶段地质信息化特点,以提高地质调查信息系统交付质量为目标,研究建立适用于地质调查软件测试的配置管理和测试管理环境,为地质调查软件开发工程化管理进行探索与尝试。摸索适用于地质调查软件测试的管理与实践方法。
课题经费额度:25万元以内。
提交成果:(1)不低于支持功能级测试的测试环境;
(2)测试配置管理环境;
(3)地质信息化软件测试过程管理环境。
(二)自由申报课题
围绕信息化前沿方向和新技术在地质调查信息化业务中的适用性展开研究,推动新技术在地调行业中的应用。供参考的方向有:物联网在智慧地质调查中的应用、移动计算与智能终端应用、智慧地质调查关键技术、地质调查机器学习研究方向、移动通讯新技术在地质调查中的应用等。自由申报课题可不限于以上研究方向。
课题经费额度:共30万,原则上每个课题5万元以内。
提交成果:研究报告,原型系统。
1.申请者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国内外企业从事研究或技术开发的科研人员或团队,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在博士读研究生)。
3.申请书以单位名义申报。
(一)接受具备下列条件研究课题的申请
1.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明显,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科学合理,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
4.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撰写申请书。
5.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二)课题申请指南发布
1. 指南发布
指南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drc.cgs.gov.cn)上发布。
2.项目申报书填写
(1)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须在申请书上签字。
(2)申请表加盖申请者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者应在2014年6月9日12:00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邮寄到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装入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加以密封。封套正面按申请书书封面样式填写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
邮 编:100037
传 真:010-58584392
联系人:张 志:010-58584403
(三)申报评审和课题实施
监督组成员、各申请人代表(自愿参加,非必需)检查并确认申请书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逐一打开申请书封套,按照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要求,对申请书份数、文件的签署、资质证明等,做符合性检查。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资助对象。必要时申请者须按规定参加答辩。
确定承担单位后按国家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四)课题结题和成果标注
1.研究报告中应包括该项技术综合评述、及在地质调查信息化中的应用建议。
2.研究课题完成后,申请人需认真填写课题结题报告,进行验收并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
3.研究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
中文: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37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Geologic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Beijing, China, 100037
3.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课题内开发的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实验室及研究者共同所有。
(五)其他要求及有关说明
1.每个申请人参与课题数不超过两个(含在研课题)。
2.鼓励获得课题资助的申请者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或派研究生到本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将提供软硬件和相关数据的支持。
3.本次申报不收取保证金。
(一)2014年6月9日12:00前:报送课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二)2014年6月24日前:签署课题合同书
(三)2014年12月2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和课题结题报告初稿
(四)2015年3月31日前:课题验收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