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作者:靳松 发布时间:2020-06-3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切实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815号)文件要求,部决定于2020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20205月《关于开展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自然资地勘函〔202030号)正式发布并实施。受部勘查管理司委托,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全面支撑本次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是确定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由承担公益性和商业性勘查任务的单位,分别凭项目任务书和勘查许可证,由勘查实施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进行自愿申报。

二是细化完善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结合2019年遴选的18个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细化了第二批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的主体内容,规范了绿色勘查质量管理记录相关要求,定制了绿色勘查项目申报和评审等相关表格。

三是实行线上无纸化申报形式。为提高绿色勘查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节省申报单位成本负担,部指导中心与部信息中心共同完成了“绿色勘查项目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可实现网上信息填报、在线审核、公开公示、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了无纸化材料报送形式。同时对申报流程、信息填报、职责划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四是明确示范项目评审流程。2020916日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和提交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材料;项目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野外实施情况检查,并在线填写并提交绿色勘查项目评审意见和汇总表;部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审查后纳入名录管理,在部门户网站和平台予以公布,供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并结合地勘行业监管工作对项目进行抽查。

                     

                        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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