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研究中心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作者: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5

按照中心党委工作部署安排,中心党委于930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纪委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张海主持。

会前,党委委员和与会人员认真自学新修订的《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并结合中心党委提出的“政治思想建设年”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交流讨论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纪委书记马江芬以讲党课形式从《条例》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点以及个人学习体会认识三个方面作了重点发言。她指出,贯彻落实好《条例》,首先要学习好领会好,要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要与深入学习领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严起。她强调,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核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而全面从严治党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加强党的五大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本次新修订的《条例》是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是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充分体现了加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她结合实际谈到自己学习的三点认识:一是党中央三年中两次修订《条例》释放出强烈信号,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二是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能做到知纪、守纪、不违纪,《条例》的“长牙”和“带电”作用才能发挥好。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负责任知敬畏,要对纪律规矩有敬畏感,常怀敬畏之心,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各位党委委员围绕《条例》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次发言。

张海书记作总结发言。他指出,要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此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生动体现,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张海对《条例》的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条例》修订,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最本质特征和最突出优势,新《条例》最鲜明特点是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一个新高度。二是要把严明纪律摆在突出位置,新《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三是切实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中心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到“三会一课”中,经常学、反复学,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为中心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