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郝 鑫 萍 发布时间:2012-03-07

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北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党成立90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结合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认真总结我们党成立90年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赋予国土资源系统的各项任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土资源领域缘何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改革开放以来,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已经成为腐败的一个“重灾区”。据新华社报道,从2009年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78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15件、渎职犯罪263件。在这些案件中,大案要案达137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86人。这些年来,查处的国土资源系统腐败分子中,既有国土资源领导机关的高中级领导干部,也有基层单位的一般干部;既有国土资源部门掌握各种实权的干部,也有勘探、遥感、测绘单位的科研人员;既有个人违纪违法的个案,也有集体腐败的窝案、串案。比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4名副厅长有3名先后被查处,海南省东方市的土地腐败大案牵出25名干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罗亚平通过私卖他人房产、骗取拆迁补偿款、受贿等并不高明的手段疯狂敛财6000多万元,……发生在国土资源系统的一桩桩腐败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腐败现象的产生除了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之外,必然存在其现实根源。国土资源领域之所以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土资源系统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抓好业务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存在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两张皮”的现象,致使有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面临的各种诱惑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稍有不慎就会蜕变堕落、丧失原则。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自中央建立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来,国土资源系统大多数单位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往往是照抄照搬上级的相关规定,而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责任书一签了之的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严格的工作考核和督促检查,以致反腐倡廉工作存在讲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三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不到位。长期以来,国土资源部门由于掌握土地、矿藏等稀缺资源,在开矿、批地等方面享有巨大的审批权力,而这些权力又往往集中在少数干部特别是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手中,再加上政策执行弹性空间大,决策过程不透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管理,使得国土资源领域存在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甚至把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看作是跟自己过不去,甚至有抵触情绪;有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怕揭露问题会影响部门和单位形象,对于存在的腐败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不能严格追究领导人员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当前,国土资源领域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不仅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进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腐蚀人们的思想、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带来严重的考验和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铲除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毒瘤的对策建议

腐败是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治理腐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笔者认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败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第一,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俗话说:“善除害者察其身,善理疾者绝其源”。解决腐败问题和治病一样,预防的代价最小,效果最好。反腐倡廉不是等出了毛病和问题才去研制“药方”,而是要多敲“警示钟”,少放“马后炮”,多“未雨绸缪”,少“亡羊补牢”,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止萌于未发。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迎接和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在国土资源系统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开展反腐倡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着眼于构筑国土资源系统“廉洁生态”,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是反腐倡廉的强大精神力量。要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大力弘扬地质、土地、海洋、测绘等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以文载道、以文化心”,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文化建和廉政文化建,倡导包括理念、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在内的核心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加快良好文化的根植深植和传播传承,逐步形成了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理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职业操守和专业形象,努力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改革发展的文化氛围。

第三,巩固“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成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反腐倡廉,重在预防。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是近年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去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要结合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国土资源系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通过梳理岗位职权,理清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找准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四,积极推行“廉政监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央财政投入加大,同时也面临着项目数量、项目经费、承担单位、委托业务大量增加的新情况,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压力加大。如何管好用好项目经费,确保国家资金管理使用优质、高效、安全,既是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近年来项目实施中腐败问题频发的情况,在项目管理中可以借鉴政府重点工程中第三方质量监理管理的方法,推行“廉政监理”制度,就是在项目立项、申请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纪委、监察机构成立专门的廉政监察小组,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完成后在项目质量评估、决算审计等方面进行“扫尾审查”,以防患于未然。

第五,着力转变部门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国土资源部门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正如徐绍史同志所说,要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真正做到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变“大家围着我们转”为“我们围着大家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部门远离直接配置资源,远离企业的微观运行,从社会资源的分配者变为监管者;同时,要加强国土资源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严格执行土地出让以及采矿权、探矿权招拍挂制度等,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机制,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