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助理(副总工程师)主要职责
协助中心分管领导管理一个方面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协调相关处(室)的业务工作,并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控。
2. 组织提出本业务领域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
3. 组织提出本业务领域年度项目的建议。
4. 承担本业务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和攻关。
5. 组织实施本业务领域内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服务。
6. 协调本业务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对外业务交往工作。
7. 组织完善具有本业务领域特点的工作机制。
8. 协助、配合好相关领域的工作。
9.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副总经济师主要职责
协助中心分管领导 开展 经济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提出中心经济工作发展目标、经济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议。
2. 组织提出中心年度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内部预算安排建议。
3. 协助中心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证资金有序运行和安全。
4. 对所属单位的经济工作、基本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中心各类预算(包括危机矿山专项预算)的编制,牵头组织重要预算、决算的编制。
5. 组织对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中心各类项目经费(包括危机矿山专项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6. 牵头组织对中心的经济形势进行阶段性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7. 负责协调相关处室涉及经济方面的工作,负责日常经济业务运行的监督。
8.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